修改信用证是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即当开证申请人或受益人发现信用证有错误,随时可以修改——开证申请人可以主动修改,而受益人在接到信用证后,发现信用证中有不可接受或做不到条款或错误时,需要通过致电开证申请人提出具体的条款错处和修改意见,由开证申请人去开证行修改。
所以,修改信用证没有时间的限制——需要修改时就可以随时修改。
1.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不能随便撤销(必须开证行,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都同意才可以撤销)
2.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修改(必须开证行,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都同意才可以修改)
3.开证行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必须承担付款责任。如果交单不相符,就可以拒付咯。
任何时候都可以修改,由于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如果对方不同意你的修改,可以直接拒绝修改。接受修改与否是他的权利。所以开信用证要仔细核对,另外修改信用证银行是要收费的,两头都要收费,尽量不要修改
在UCP600下,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这也是对UCP500作出的重大修正,但是并不表示UCP600下不可修改,根据UCP600第十条:“a.除第三十八条别有规定者外,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的话)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既不得修改,也不得撤销。”第三十八条是涉及信用证可转让的情况下,这属于特殊情况,一般的就按照第十条操作就好。
双方同意就可以修改,付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