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就是把选好的太阳镜放在身上但是出去的时候忘了这件事,我觉得是那个商店大题小做吧,让他付钱就可以解决了,但非要警察处理这件事情,然后林大概是为了快点解决这件事就选了个最快的方式就是认罪罚款,其实这对普通人来说是蛮正常的选择,否则纠缠不清费时劳神,但是没想到这件事传回香港又被大题小做了一番这样,毕竟名人留案底是个可以炒作的事情。林子祥后来只好开新闻发布会说自己当时只是无心之失,但是确实应该考虑都自己的名人身份不应该用简单的认罪来处理这件事情。
林子祥1947年。1999年的时候52岁,年纪大了记性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