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招标代理机构不公开采购人(单位)信息算违法吗?广西的项目招标真的有那么黑暗吗?

2025-02-24 00:28: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我来回答你:
1、针对你第一条中所提到的现象目前是存在于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按照招标投标法这是违法行为,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他的确存在这种情况。招标投标的时限性很重要。等你取证结束后,做这些事情的人也自己完善了所有漏洞。所以在参加投标的时候最好先和业主沟通沟通,没办法。投了这么多年标,没有把握的标很少去投,因为根本就中不了。
2、目前网上流行一种诈骗,就是诈骗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已北京、深圳、上海为多。现在一家正规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后,迅速被这些片子粘贴复制后,将电话更改进行诈骗。所有最好到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网站去查询招标信息。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不过这个网站是付费网站,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再当地的政府采购网查找,还有就是各省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不要相信度娘,度娘是个哪些骗子的帮凶。
3、第三个问题也是这样,好多骗子把前几年的公告再拿出来重新骗人。
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社会,适者生存吧。

回答2:

我是招标公司的,暗箱操作的事情在这行很常见。我看你参与的项目是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先质疑,然后投诉,后复议,不满诉讼。

一、质疑。
相对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作出答复,但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详见《政府采购法》第52条、53条

二、投诉
相对人:同级财政部门(此案中就是广西省财政厅)
1、供应商对采购人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对质疑未做答复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
2、监管部门应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详见《政府采购法》第55条、56条

三、复议
相对人:本级政府、上级监管部门
1、供应商对本级监管部门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对未作处理的,可在60日内提出向本级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2、本级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应在5日内审查。
《行政复议法》第27条。

四、诉讼
相对人:法院
供应商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未作处理的,可在15日内提起诉讼;进入司法程序。
详见《政府采购法》第58条

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