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的人物生平

2025-05-06 15: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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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生于明宣宗宣德元年(1426年)十一月初五(12月3日)亥时 ,少年寒窗苦读时有感两宋之亡,胡虏入侵之恨,时常愤懑于胸,所以苦读兵书,希望有所作为 。他身材修长,力气大而善射,涉猎书史,颇有谋略。
明代宗景泰元年(1450年),王越参加顺天府乡试,中第三名。
景泰二年(1451年),王越参加会试,登进士第,为第三十三名,与马文升、余子俊、秦竑、徐廷章等同科。同年,授浙江道监察御史。
景泰三年(1452年),巡按四川。
景泰四年(1453年),遭父丧,王越未待他人接替即回乡守孝,被都御史弹劾,代宗特别原谅了他。
景泰七年(1456年),守丧期满,被起复为山东道监察御史。左都御史寇深颇为欣赏王越,将诸道章奏都交给他处理。
天顺四年(1460年),被越级提升为山东按察使。
天顺七年(1463年),大同巡抚都御史韩雍召还,明英宗感叹继任人选,内阁学士李贤于是举荐王越,英宗召见王越,见其穿着宽衣短袖,举止敏捷,颇为喜爱,便晋升他为右副都御史,前往赴任。同年,遭母丧,回乡守孝,被朝廷夺情视事。王越赴任后,缮修器甲,精简兵卒,减课劝商。 成化三年(1467年),抚宁侯朱永征毛里孩,王越赞理军务。同年秋,兼任宣府巡抚。
成化五年(1469年),蒙古军侵犯河套地区,延绥巡抚王锐求援,王越率军赶赴,在榆林,派遣游击将军许宁出西路龙州、镇靖诸堡,范瑾出东路神木、镇羌诸堡,而自己与中官秦刚守榆林城为声援。各路部队均获胜,敌军撤退。
成化六年(1470年),捷报上达朝廷,王越引军回京。回师途中抵达偏头关,延绥又告警。兵部弹劾其擅自离职,明宪宗下诏不为罪,命其赶赴延绥为援,敌军一万多人分五路入侵,王越命许宁等率军将其击退,晋升为右副都御史。 同年三月,朝廷因阿罗出等扰边不已,命王越与朱永率军讨伐,破敌于开荒川,诸将追击逃敌到牛家寨,阿罗出被乱箭射中逃走。王越论功升至右都御史。
成化七年(1471年),王越因将要西征,辞去大同巡抚之职。宪宗同意,加总督军务,负责西方战事。当时敌军有数万之众,而官军能作战的只有一万人,又分散防守,其势无法抵御敌军。王越与朱永便上奏攻、守二策。兵部尚书白圭也以此为难,请求宪宗敕令诸将防守。同年,敌军再次入寇怀远等诸堡,王越等将其击退。白圭又请求大举“搜套”。
成化八年(1472年),朝廷派侍郎叶盛至军商议,当时朱永已被召回,王越以明军疲劳为由,请求休兵,与叶盛归还。廷臣认为河套地区不平,三边终无宁日。当时虽然派遣八万部队,但将权不一,迄无成功,宜专遣大将调度。于是在同年五月拜武靖侯赵辅为平虏将军,敕陜西、宁夏、延绥三镇兵皆受节制,王越总督军务。但战事不利,王越、赵辅纷纷上书鞑靼势力强大,必须调遣至少精兵十五万,否则应退到内地。当时科道纷纷弹劾两人欺谩,恰逢赵辅得病召还,命宁晋伯刘聚代任。 成化十年(1474年),廷议设总制府于固原,举定西侯蒋琬为总兵官,王越提督军务,控制延绥、宁夏、甘肃三边,总兵、巡抚均听从其节制。后下诏罢免蒋琬,以王越代任,至此三边设总制。后论功加封为太子少保。当时纪功郎中张谨、兵科给事中郭镗等弹劾其滥杀冒功,王越方自以功大赏薄,遂怏怏,称疾还朝。
成化十一年(1475年),与左都御史李宾同掌都察院事,兼督十二团营。汪直掌管西厂用事,与王越结交。王越在朝廷上遇到大学士刘吉、刘珝,称:“汪直行事亦甚公。如黄赐专权纳赂,非直不能去。商、万在事久,是非多有所忌惮。二公入阁几日,何亦为此?”刘珝则答道:“吾辈所言,非为身谋。使值行事皆公,朝廷置公卿大夫何为?”王越不能回答。
成化十三年(1477年),兵部尚书项忠罢免,王越应当升迁,但朝廷却授予陜西巡抚余子俊。王越感到不平,请解营务,宪宗优诏不许。他又通过御史自陈屡次的战功,被以前兵部尚书白圭压下。余子俊亦称王越赏不酬功,宪宗于是进王越为兵部尚书,仍掌都察院事,加太子太保。 成化十七年(1481年),王越再次与汪直、朱永出大同,于黑石崖追败鞑靼,擒斩一百二十余人,获马七百匹。以功进拜太子太傅,增岁禄四百石。改掌前军都督府,总五军营兵,仍提督团营。同年七月,宪宗命汪直总督军务,王越佩平胡将军印充总兵官,统京军精锐征剿鞑靼。因鞑靼军退,王越等请班师,宪宗不允。
成化十八年(1482年),挂靖虏将军印,寇犯延绥,王越调兵援助,颇有斩获,后因调兵与汪直结怨。 成化十九年(1483年),汪直得罪,王越亦被下诏夺爵除名,谪居安陆,三子以功荫得官者,皆削籍。
王越在听说使者抵达后,曾想自杀,后来发现敕令中有从轻处分的话时,才稍感自安。王越自负豪杰,高傲自如,为礼法之士所忌恨。他的饮食供奉模拟王者,射猎声乐恣意享受,即使被谪迁也未减损。在王越获罪时,朝臣中有不少人认为对他的处分过重,但终究无人为他陈情。
成化二十年(1484年),王越于安陆结屋山岩下闭户读书。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王越上疏诉冤,未果。 弘治元年(1488年),明孝宗朱祐樘初即位,王越再次上疏诉冤,获赦回乡。
弘治七年(1494年),因王越多次讼冤,孝宗诏复王越为左都御史,命其致仕。
弘治九年(1495年),土鲁番攻哈密,鞑靼小王子攻掠大同、宣府,边境告急,监察御史杨逊、户部办事进士马文盛等均上疏举荐王越。
弘治十年(1497年),小王子屡次扰边,陕西三边(延绥﹑甘肃﹑宁夏)大扰,廷议复设总制官,先后会举七人,均未合孝宗心意。吏部尚书屠滽想要举荐王越,对马文升说:“此重任必须要用这类人来担当。”遂将王越列名上书,孝宗准允 ,便复王越原职,加封太子太保,总制甘、凉边务,兼巡抚。王越言甘镇兵弱,非用延、宁两镇兵难以克敌,后请兼制两镇,并解巡抚职。
弘治十一年(1498年),鞑靼进犯贺兰山,王越分三路进兵,直捣贺兰山,斩首一百余级,俘获马、骆驼数百只,并追至柳沟(今甘肃平罗西北),获驼马牛羊及器仗数千。以功进少保兼太子太傅,其余兼任如旧。
八月,王越经略哈密事件,针对土鲁番击破哈密的形势,奏议道:“哈密不可弃,陕巴亦不可弃,宜仍其旧封,令先还哈密,量给修城筑室之费,犒赐三种番人及赤斤、罕东、小秃列、也克力诸部,以奖前劳,且责后效。”孝宗允准,遂复封陕巴为忠顺王。 王越得胜之后,恰逢宦官李广得罪自杀,谏官连续上章弹劾,指责王越为李广同党。孝宗虽对此事不加过问,担王越闻言后内心忧恨交加,终于弘治十一年十二月一日(1499年1月12日)在甘州(今甘肃张掖)逝世,享年七十三岁。孝宗为其辍朝一日,追赠太傅,谥号“襄敏”,谕令祭九坛,派进士王守仁负责督造王越墓,荫补其孙王烜为国子生。
在明代顾其言的《皇明百将列传评林》及黄道周所著的《广名将传》中,王越均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