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不给钱,打了欠条12000,到期了也不给,到劳动局去死说自己当时把欠

2025-02-24 2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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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持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说已支付的,应当承担已支付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