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这种行为,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中国有个说法,官方的称呼叫通奸。
2、通奸指尚未明确建立彼此婚姻配偶关系的异性之间自愿发生非单方面性行为的行为。我国《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美国许多州都将通奸认定为是犯罪行为,但很少有人因此而被起诉。
3、通奸不定为犯罪。但是在以下的情况下,是有罪的:
女方不满十四周岁,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就是说无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愿意还是不愿意发生性行为,都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中国对部分因为男女关系是“落马”官员的表述从“与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关系”,到“生活糜烂”,“乱搞两性关系”,“玩弄女性”,以及更具体的说法“包养情妇”等,直到2014年以来的“通奸”,从此通奸一词在官方“落马”官员中正式出现。
5、对于个人通奸不犯法,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是组织纪律或者社会道德问题,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就是名声不好,不会被抓。
6、综上所述,如果你是一个成年人,女方也是成年人,她起诉你是无法律依据的,法院不会抓你也不是判刑。
7、她是你女朋友,你却这般的对她,这样并不好,如果女人经常去流产很容易以后不容易怀孕,同时流产对身体伤害很大,你有过一次,就不应该再让你喜欢的女人受第二次伤害。
8、她告不了你什么,但你应该主动的去承担起责任来,如果喜欢就结婚吧,成为合法夫妻了,生就生了,也没有什么的,老是这样不好。
首先大家都是成年人本身 。对于这个都有一定的复杂性、
说说她 大家都是你情我愿的这个 你没有错
说说你 她都问你做了那么多甚至于打掉了2个孩子 证明她是爱你的
可是你呢 应该从来没有想这结婚吧 甚至于要孩子
你知道为你打掉了孩子 女人需要付出什么吗?
可能是永远无法生育的危险 ! 你没有错 可是她难道有错吗?
这样子的做法有点太过了,但是得看你的情况轻重而定,如果你实在太过分的话给孩子造成的伤害过大,她那样做也无可厚非~
如果没有明显过错,通常是承担一半打孩子的费用和部分的营养费
你就是一渣男。付不起责任就别受害女人,同为男人,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你这种付不起责任还逼逼的人。太贱了。
说事情要说全,不然一句话怎么都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