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的主要内容:
大事记的格式单一、固定,由标题和主体两部分组成。标题。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中国医学大事记》;由制文单位和文种构成,如《××人民政府大事记》;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解放以后中国科技发展大事记》;由制文单位、时间和文种构成,如《××市人民政府八月份大事记》等。大事记
主体。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时间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每件大事年、月、日齐备。对时间不确切的事件,应尽力进行考证,大事记条款,严格按照大事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先排有确切日期的大事,后排接近准确日期的大事,日期不清者附于月末,月份不清者附于年末。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所产生的重大反响和出现的重大问题;机构设置、体制变动、重要人事调动等机构和组织变动情况;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包括内务和外事活动;上级到本地区、本部门参加重大活动,或检查、指导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指示等;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等。
大事记主要有时间和记实两部分内容构成。
时间就是按照年、月、日时间顺序逐条记述事实,即通常讲的“以时系事”。
记实是指记载单位主要的职能活动,展示单位发展概貌的大事和要事的事实。记载的事实应即不遗漏大事、要事,也不必事无巨细全部罗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