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在作了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后,如果工伤者对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结果不服,应当在接到认定或鉴定的15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为最终结论。
在作了工伤认定或伤残鉴定后,如果厂方拒不支付工伤者应有的待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发生工伤认定争议需注意什么问题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在工伤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的60天内进行,即在你发现你拿不到你该拿到的那些待遇起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注意收集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之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