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异地居民身份证申办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2、 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或在读证明为依据);
3、 广东非深户籍、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浙江省(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户籍人员;
4、 合法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可在本市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申请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的。
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的。
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
【申请材料】
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申请人相片
监护人证明材料
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提供)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登陆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ttp://hzyy.szga.gov.cn)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预约成功申请人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收费标准】
1.非本市户籍居民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2.非本市户籍居民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
温馨提示:只收现金哦
女人持家—证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