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与行政许可和安全运输。
运输市场的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路运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二、制定本辖区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水路运政管理工作计划。
三、负责本辖区船舶运输经营人及其船舶、水运服务企业的审核、上报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核确定水路旅客运输在本区境内设置的停靠站点、发航班次及时间。
五、负责本辖区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年度核查工作,审核、上报年审资料。
六、开展本辖区水路运输现场监督检查,规范水路运输经营人的经营行为,依法处罚违法当事人和违法船舶,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七、负责对本辖区水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八、组织实施区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防洪、抢险、救灾、军事等指令性运输计划。组织协调春运及重大节假日、重点物资运输工作。
九、为水路运输经营人、水运服务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十、按时完成本辖区水路运输各种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