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一般是起诉时原告先缴纳,最后如果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则由被告再赔偿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