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1.根据《合同法》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你要规避对方的优先续租权,就必须以对方违约转租为由解除合同,而不是因合同期满而解除合同。3.你现在必须明确表示不同意对方转租,并且在原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才能实现上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