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是什么职位,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位。

2024-11-18 13: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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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明朝的布政使司,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主管行政事宜,由于布政使司分别设置左右布政使,相当于前朝的中央有左右丞相、左右仆射;布政使官居从二品,权势极重,与六部相当,俗称“藩司”,被成为封疆大吏。布政使入朝则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外任为布政使。所以说是明朝各地省政府,非常怪,有两个两个省长;

扩展资料:

承宣布政使,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

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承宣布政使

回答2:

布政使职责颇多,现今并无绝对相对应的职位,相当于现今监察局,财政厅,省长等职责之合。

一,布政使的设立及其职责。

1.布政使全名,承宣布政使。

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

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

二,布政使的职责。

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1.管理属官:布政使管理府、州等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接得上报督抚。

2.掌控财赋:布政使负责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

3.三年宾兴,提调考试。

三,对应现代官职的职责

1.监察局:

a.全面负责对分工的七个责任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机关效能的监督检查工作。

b.完成委局领导批办和分局自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c.组织制定分局月、季、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d.组织制定并完善分局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e.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分局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升分局干部素质,推动共同愿景的实现。

f.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政厅

a.负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的稳定。

b.主要负责拟定和执行全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

c.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

e.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省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f.拟定和执行省级与市州、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3.省长

a.主持省人民政府的工作;

b.在本省范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

c.代表省人民政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扩展资料:

承宣布政使下设机构:

承宣布政使的衙署就是「承宣布政使司」,下设有各类内部机构、属官。

1.经历司 经历

系从六品的品秩。清朝时,由兵马司副指挥、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按察司经历、盐运司经历或州判等官员升任;自简就得升任光禄寺署正、知州或外府通判。职掌出纳文移等事务,系布政使司衙署的首领官,总理署内各类事务。清朝时,江西拢共设立1经历司经历。

2.照磨所 照磨

系从八品品秩。清朝时,由按察司照磨、府照磨、同知照磨、通判照磨升任;自简就得升任布政司都事、州判、按察司知事或外县县丞。职掌照刷宗卷等事务。清朝时,江西起头设立照磨所照磨,1699年起废除。

3.理问所 理问

系从六品品秩。清朝时,由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城、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州判、外县县丞升任;自简就得升任光禄寺署正、兵马司指挥、知州或外府通判。职掌勘核刑名等事务。清朝时,江西拢共设立1理问所理问,起头设得副理问,系从七品官,1699年起废除。

4.都事

系从七品品秩。清朝时,由州判、外县县丞、布政司照磨升任;自简就得升任兵马司副指挥、外县知县、布政司经历、布政司理问、州同或按察司经历。同经历司经历一起职掌出纳文移等事务。

5.库大使

系从八品品秩。清朝时,由举人候补知县拣补,自简就得升任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外县知县、按察司经历、盐运司经历或州判。职掌库藏账籍等事务,系杂职。清朝时,江西拢共设立1只库大使,起头设得库大使副使,清末废除。另外,江西布政使司设过「检校」职务,负责检查校对公事文牍,清末后裁撤。另有杂职「典事」、「攒典」,系负责协助各司、所办理业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承宣布政使  ,百度百科-财务局,

百度百科-监察局,百度百科-省长

回答3:

1、布政使指承宣布政使,职位是明清布政使,布政使实际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有的认为巡抚才相当于省长,实际是错误的,巡抚的职权类此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军区党委书记、政委。

2、明洪武九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3、清朝时,由兵马司副指挥、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按察司经历、盐运司经历或州判等官员升任;自简就得升任光禄寺署正、知州或外府通判。职掌出纳文移等事务,系布政使司衙署的首领官,总理署内各类事务。

4、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扩展资料:

1、明太祖洪武初罢元代的行中书省,至宣宗时,除南北两京外,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为加强统治,设置总督、巡抚等官、布政使权位乃轻。

2、清代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司一省财赋及人事,与专司刑名的按察司并称两司。康熙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又改变明代做法,于直隶亦设布政使,江苏则设二员,分驻于江宁与苏州。别称“藩台”、“藩司”。

3、《明史.职官志四》:“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又“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布政使

回答4:

 明清布政使
  清代的一省行政长官为巡抚,布政使为巡抚的僚属,略如近代的副省长和民政厅长。布政使给巡抚的公文用“详”,巡抚行文用“札饬”,即纯属上下级的关系。但在明代,布政使却是一省的行政长官,故也称为方伯或藩台,都是一方之长的意思。至于巡抚,在明代初期,类似近代的中央特派员,只能算是一种差使,所以也称为“钦差大臣”。编制属于都察院,不在地方,其本职为都御史或佥都御史,正规的称谓应是“以都御史某某巡抚浙江“,和清代作为固定的疆吏职称的”浙江巡抚“不同;清代巡抚虽有兼副都御史衔的,实是虚衔。顾名思义,巡抚一职,就是含有流动性的,即有事出差,事毕回京复命,用的是一种长方形的阔边朱文印章,正规职官则用正方形的官印。

回答5:

承宣布政使职务权力
承宣政令:布政使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宣达到各府、厅、州、县。督促其贯彻实施。

管理属官:布政使管理府、州等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接得上报督抚。
掌控财赋:布政使负责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
三年宾兴,提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