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我国对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是适用双重受益模式的,既可以要求工伤赔偿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残疾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的。
2、法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同时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支付,残疾赔偿金由肇事者赔付。
这个要分开的,工伤保险中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残疾赔偿金是要在交通事故中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来理赔的。萧山律师 这个一定要先交通事故处理,在处理工伤
您先主张哪个是你的权力,不用分先后,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双份赔偿的(医疗费除外)。你说的补偿未赔偿部分那是指医疗费。别的你都可以全额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