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7000块钱不还,怎么通过法律手段让他还?

2024-11-20 18:32:1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起诉让其偿还,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但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同时再提交起诉状进行诉讼立案。欠钱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从而是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解决的。(一)、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二)、起诉要提交的证据有:(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等等。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回答2:

首先要确定你的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了,就是从你知道债务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超过两年将失去胜诉的权利,两年之内你每一次催债或告知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既可以从告知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若是诉讼时效没超过,则可以提出民事诉讼,但需要自己举证即借条、见证人之类,一般的给付之诉只要证据充足、真实,是可以胜诉的。但是如果诉讼时效已过,那么法律将不会保护你的债权,你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实现,也将是看他愿不愿还,他不愿还你也没办法。另外你起诉他,他若是不用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也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这种可能性很小。所以只有尽快主张债权,并能提出证据,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利

回答3:

直接去法院起诉。立案后走正规的诉讼程序就好。
法院如果受理就会给他寄送传票通知他到庭,判下来后他要是拒不执行判决就书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4:

如果借钱到期了 他还没有还 你再去催债 就算有欠条 他到了法庭 也会判他不用还 但是道德会谴责他 在没有到期的时候就要他还 他有钱不还 在还债期间 你可以起诉 让他还钱 如果他实在没有钱 就续约 续到他有能力还钱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