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就是电动摩托和汽车一样,开入快车道。这几项标准都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虽然是这样说,但是治理的力度不会很大,估计就跟以前给自行车上牌一样,后来慢慢的就松了! 呵呵,管他呢,咱自己骑着方便就行了!
今天的新闻中,应该有关于此方案暂缓实施的消息,早间新闻已经发布了,因为目前群众对此意见非常大。 划入机动车范围的原则是,车身实重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