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活用有很多的方式和方法的:
古汉语中的意谓性动词可由名词、形容词和极少量的动词充当,这在我国似乎已成定论了。愚见则以为名词绝无法活用作意谓性动词。人们通常所谓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其实是名词活用作表示态度方式及动作行为的动词——愚名之曰“态度动词”。
从现有的各专家和大学编写的一些古汉语语法书籍来看,他们对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是这样下的:
“在古汉语里,名词也可以用如意动。名词用如意动,意思是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按:本定义中的加点号是笔者为指出并归纳各家定义的共同点而加,下列三定义同。)(王力主编《古代汉语》)
“名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语把宾语看成(当作)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程希岚、吴福熙主编《古代汉语》)
“当名词在句中用如动词,并且是意动用法的时候,它就拿后面的词语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宾语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也就是把宾语看做是用如意动的名词。”(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古代汉语读本》)
“所谓意动用法的他动词……它表示的动作行为并不直接支配影响他的宾语,而是认为或以为宾语怎么样。”(马忠著《古代汉语语法》)
上述四家下定义的用语虽不尽同,但不难归纳他们对名词活用作“意谓动词”时,对它的两条基本特点的看法是统一的。请看其一:从各家定义中,“把……看成为……”,“把……看成(当作)……”,“主观上把……看成为……”和“认为或以为……”等词语以及“意谓性动词”这一名目中,不难发现他们都纯粹在强调:名词用作“意谓性动词”时,它仅是表示人们(一般是句子的主语)主观上的想法,即它是古汉语中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动词。再看其二:根据他们下的定义的措辞,和他们对例句所作的译文,这类“意谓性动词”翻译成现代汉语时的译文公式有二:
①把(或“将”)+宾语+看成为(或“当作”)+名词(指“意动”用名词的原名词);
②以+宾语+为+名词(“意动”用名词的原名词),即“以……为……”式。
让我们姑举王安石《伤仲永》中“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这一人们熟知的,各家较普遍引用的所谓名词作意动用的句子作为麻雀来解剖一下,看看它是否真的能为各家声称的具有上述两条基本特点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存在作例证。
首先让我们看看“宾客”这两个动词是否真的是表示主语“邑人”主观想法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动词呢?从此句的上下文看,由于五岁的仲永能“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所以“邑人”认为仲永是一个奇才,是一个才华出众的神童,爱屋尚且及乌,何况于人?当然,人们对“神童”的生父是愿刮目敬待,热忱倍之了。“宾客其父”这一动宾词组正是作者借以表达“邑人”对“其父”的这种敬待的态度动作的。同时,作者又借“宾客”这两个原名词的本义,用比喻的手法具体写出了这一相敬态度的方式。因之,“宾客其父”四字按作者原意来说,已绝不限于“邑人”只在主观思想上对“其父”的一种表敬的心理活动,而是已化作了主语“邑人”对“其父”具有一定方式的实体可感的行为动作——“像对宾客一样地接待他的父亲”。
可见,由各家精选出来的典型例句——“宾客其父”,实则并不能为他们所声称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时具有表示心理动作这一特点作证的。
再如各家也视作典型例句的《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中的“孟尝君客我”一句。诚然,此句对冯谖来说,的确是表达了他的一种心理感受。但我们要指出的是:我们对此句的异议只在于“孟尝君客我”句中的“客”字在这里活用为“意谓性动词”后,是否真的表示了主语(孟尝君)的心理动作。此句中孟尝君的“客我”这一动作,若真如各家所断定的那样,仅仅是表示孟尝君在主观上把冯谖看作是客人,而对冯谖无具体可感的“食之,比门下之客“和”为之驾,比门下之车客”等接客之礼,待客之举,那么,冯谖又岂会从“食无鱼”“出无车”的满腹牢骚一转为在众人之前为孟尝君大唱其“孟尝君客我”的赞歌?论析至此,又有谁能据证否认“孟尝君客我”中的“客”字具体所指的内容是文中孟尝君“像对门下食客一样给冯谖吃鱼,像对门下车客一样让冯谖驾车”,简言之,即“像对客人一样地对待冯谖”的这一行为动作呢?故试图以此例句来证实名词活用作意动后确具有表示心理活动这一特点也是徒劳的。
其次,让我们把“宾客其父”这一动宾词组代入上述意谓性动词的两个译文公式,看看这些译文的句意是不是像各家主观上所想的那样,真的与其定义的含义相一致的呢?
代入译文公式①,则得其译文:“(邑人)把他的父亲看作宾客。”根据各家在上述定义中强调“主观上”又赐予其“意谓”这一名目的事实,无疑,各家都把“把他的父亲看作宾客”看成是“邑人”的心理活动。
为了说明我们和各家的分歧,我们不妨把视线暂移到现实生活中。平时,我们常可看到或听到“他们在草原上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和“村里不把我当外人”之类的话。但是,绝不会有人将“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和“不把我当外人”这样的句意理解成是“他们”和“村里(的人)”主观上的一种思维活动,而一定把它们理解成是一种具体可感的行为动作。人们都懂得:“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即是“把天当作被盖,把地当作床睡”的习惯性省略(当然,这里的动词“盖”和“睡”也可用“对待”两字代替)。它说的是“他们”生活艰辛,常在露天的草原地上过夜睡觉,连床和盖身的被子也没有。“不把我当外人”句后则省略了表行为动词的谓语“看待”,与分析“孟尝君客我”所述之理一样,若“村里(人)”对“我”无具体的“不……当外人”的看待行为,说者是不可能产生如此之感受的。
由上述可得:我们现实生活中“把……看作(当作)……”是地地道道表人的行为动作的格式,故各家应用他们的译文公式①译出来的“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对待)”这类句子,事实上表示的也只能是人们的行为动作而绝不是表示心理活动的句式。
也许正因为有的同志在实践中已发觉了他们给名词活用为“意谓性动词”所下的定义和由定义而派生出来的译文公式①(他们误把“把……看作……”式看成是纯属表心理动作的)难以与他们所选的典型例句的原意——表行为动作——相吻合,因而在他们著作中对例句作译时常常采用一种形似而实异的糊涂句式,把“把……看作……”式悄悄地改成了“把……看作……对待”式。上海教育学院编写的《古代汉语》“名词用作动词表示意动”一节中就恰好有《伤仲永》中“稍稍宾客其父”句的译注:“渐渐地将他的父亲作为宾客看待”。自然,该书编者原来的意图是借此例句来为古代汉语中存在着名词活用为“意谓性动词”的现像作佐证的。可是,从忠实于原文出发,在译句中明白无误地用上了表示行为动作的句中主要动词谓语——“看待”,从而也就坦率地承认了“宾客其父”确是表示行为动作的,这一结果是这些同志所始料不及的。这一译句给了他们所下的定义以有力的否定,也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实证:“宾客其父”这一典型例句证明的绝不是古汉语中有名词能活用作“意谓性动词”这一特点的存在,而恰好是它的反面。
再说,“把……看作……”这一句式,在日常生活中,还有是表示“看错了”之意的用法。可不是吗?人们有时突遇一人,始以为是己所熟悉的某人,迅即向他打招呼。而当其人抬起头或转过身,面向自己时,则才发现呼非其人。那时,人们常会带歉地向那人说:“我把你看成某某某了,”或说:“我看错了。”可见,“把你看成某某”所表达的句意,在某种情况下,也就是“看错了”之意。有人又可能会说,你们太荒唐了,各家的译文公式,岂会包含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句意呢?且慢,同志,请重温上文所引定义:“当名词在句中用如动词,并且是意动用法的时候,它就拿后面的词语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宾语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既然是“主观上”,那当然就难免会出现把某人或某物、某事看得不合客观事实——即“看错了”的情况。从概念上来说:“甲”就是“甲”,“乙”就是“乙”,把“甲”看成了“乙”,那当然只能得出:“看错了”这一结论。据此而论,把“其父(甲)”看作“宾客(乙)”这样的句意,岂非又可解作“看错了”?然而,这又怎能符合王安石用“宾客其父”一语的本意呢?退一步说,假如各家定义“主观上把……看成……”中确不想包含“看错了”这层含义,那么,这样的定义其科学性、严密性又是不足的。正如同志们所知,定义应是同类事物的无数事实的科学概括,定义必需经得起事实的检验。现在,上述论断既已证明“把……看作”的格式。在某种情况下,确实就是“看错了”之意,那么,我们又怎能确认这样定义是科学的严密的呢?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按照“把(或“将”)+ 宾语 + 看成为(或“看作”等)+名词(指意动用名语的原名词)”这一译文公式译出来的句子的句意有两个:一是表示行为动作的;一是表示“看错了”之意的,它们跟专家们所下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的原意毫不相干,也就是说这一译文公式与其定义是不一致的,是互相排诉有。
现在,让我们再把它代入译文公式②,得其译文为“认为他的父亲是宾客”。若不联系《伤仲永》的原文,而把此句看成是在某一特定条件下的话,那是可以的。但是,要知道,理解句意是不能离开原文的。事实上,仲永的父亲绝不可能是所有“邑人”的宾客,因此,这一译文存在着表意不严密而不合原作者表意的缺陷。不仅如此,按公式②译出来的译文,有时还会产生奇绝的笑话,为了让大家易于察觉按这一公式译出来的译文的弊病,我们不妨再借用一下另一个所谓名词活用作“意谓动词”用的常见例句——“令我百岁之后,皆鱼肉之乎!”(《汉书·窦田灌韩传》)——来作进一层的分析。把它代入译文公式②,就得译文:“假如我去世后,(人们岂不)都认为他是鱼和肉了么!”试想,“他(魏其候)”怎会是“鱼和肉”呢?若“人们”神经正常,那就绝无可能会产生这样荒唐离奇的“认为”。毋庸我们再作更多的分析,这一译文公式也不能成立是够清楚的了。
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跟它自身派生出来的两个所谓应用的译文公式,竟会是这样一对仅仅由人们硬拉在一起的异类“配偶”,并竟已让它们“同居”了半个多世纪,这焉得不令人震惊!
论述至此,恕我直言,各家专著中“名词可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这一说法,确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至少举不出真正能与他们所下定义的含义相一致的句例。
那它们究竟是什么动词呢?为了理清这类动词的特点,我们再从各家专著引几个例句:
① 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② 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谷梁传·僖公八年》)
③ 不拊爱子其民,因而贾利之。(《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④ 孟子曰:“诸候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孟子·尽心下》)
⑤ 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⑥ 令我百岁之后,皆鱼肉之乎!(《汉书·窦田灌韩传》)
⑦ 诸候用夷礼,则夷之。(韩愈《原道》)
⑧ 粪土当年万户候。(毛泽东《沁园春·长沙》)
以上八例中的“药”、“夫人”、“子”、“宝”、“庸奴”、“鱼肉”、“ 夷”和“粪土”,都由名词活用作动词,在句中各自作谓语。它们分别和后面的“之”、“之”、“其民”、“珠玉”、“其夫”、“之”、“之”、“当年万户候”构成动宾关系。“药之”即“像对良药一样地对待它”;“夫人之”即“像对夫人一样地对待她”;“子其民”即“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那里的老百姓”下列“宝珠玉等五组的译文同此)。
从上述例句译文的加点字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类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它们翻译成白话文时有一个显见的规律:这类动用名词在译文中都以状谓式偏正词组形式出现,这一偏正词组的动词谓语都是表示态度的动作行为的“对待”“看待”等近义词;它的状语部分则表示了这个对人对物的态度方式是怎么样的,而这个“怎么样”的具体内容则由这个动用名词的原名词的比喻义来决定。这类由名词活用作兼表示态度方式和动作行为的动词,我们不妨叫它为“态度动词”。
这种态度动词,放在宾语前面,表示当事人对宾语(人或事)的态度,翻译成白话时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态度动词用名词+宾语→像对名词(作态度动词用的原名词)一样地对待+宾语
简化后则得:
态度动词+宾语→像对名词一样地对待+宾语
我们认为,态度动词这一归类,不仅能纠正陈慎候的《国文法草创》到目前各家专著中给这类词所下的定义和其译文公式的大谬误,而且可以使某些误把对待方式解作使动用法或究属使动还是意动难以断定的疑难句例,迎刃而解,或许还能给大家一直认为无语法可循的难句带来答案的讯息。
譬如“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此句,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的《古代汉语读本》“名词用如使动”一节中,“把它作为例句——“‘吴王我’就是‘使我为吴王’(让我做吴王),‘吴王’用如使动。”
我们则认为:“吴王我”跟“使赵不将括则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句中的“将括”不同。“将军”,凡人在一定条件下均可担任。“赵括”是人,在一定条件下当然也可让他为将,故“将”作使动词用,把“将括”译成“让他做将”是正确的,而“吴王我”中,“吴王(僚)”就是”吴王(僚),“我(公若)”就是“我(公若)”,这就决定了谁也无法“使我(公若)为吴王(僚)”的。可见,这一译文根本不通。“吴王”是名词活用作使动词之说是无法成立的。《古汉语语法十讲》在“名词、动词、形容词用作‘使动词’”一节中,对此句先译成“公若说:‘你想让我成为吴王吗?’”译后大约编者也深感此译文语不达意,故在后面又补上一句说“意思是‘你要刺杀我吗?’”编者还愁读者费解,在这句后面又加了一个注:“(吴王僚被专诸用剑刺杀,公若见武叔用剑向着自已,知道也可能被刺杀,所以这样说)”。该书编者为了翻译一句由12个字(包括标点)组成的简单的句子,竟用了60几个字,且又不成其为译文,若所有译句都要这样费劲,岂非太难为人了?何况,又有谁会对这样的译文感到满意呢?若知“吴王”是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则可得简洁明快的译文:“(你想)像(专诸)对吴王(僚)一样地对待我吗?”两种译文,孰优孰劣,明眼人一见便知。
又如“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句。有的论著说“臣妾”、“刘豫”是意谓性动词,有的则认为它们是致使性动词,双方在各自的专著中固执已见,争论不休。其实,“臣妾我”和“刘豫我”跟“吴王我”之类完全一样,它们既不是意谓性动词,也不是致使性动词,而都是表示主语对宾语的态度方式及其行为动作的态度动词,只有译作“这是想像对奴仆一样地对待我们,这是想像对(傀儡皇帝)刘豫一样地对待我们(的君主)”才能确切地译清原作的本意。
《论语·颜渊》中有这么一章:“齐景公问政於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它的对话部分杨伯峻先生在他的《论语译注》中是这样译的“孔子答道:‘君要像个君,臣要像个臣,父亲要像父亲,儿子要像儿子’。景公道:‘对呀!若是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即使粮食很多,我能吃得着吗?’”杨先生未提如此作译的所以然。张世禄先生在他的《古代汉语》“名词用作动词”一节中,在作了与上文极类似的译文后,又补说了一段:“这里上文‘君君,臣臣’这一类的词语,很不容易解释;看到下文‘君不君,臣不臣’一类的词语,根据‘状语后的名词作动词用’的规律,作为‘君不像君’、‘臣不像臣’一类的解释,那么‘君君,臣臣’一类的词语,就连带地可以作为‘君像个君’、‘臣像个臣’一类的解释了。”这一段译文,至今虽已为大家所接受,但我们仍认为:各家能注意到这段对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用词和句式,把它们的内容译成是相对立的,这一点当然是可取的。但是,两句译文,下句合乎语法,上句则无语法可绳,仅是“连带地可作为”而已,故还是把后句视作所循语法有误,才致上句语法无以着落为宜。不然,何以有此怪现象?愚以为若把“君君……子子”都看成是动宾结构;把“[君][不]君……[子][不]子”都看成是状、状、谓结构,作谓语的两个“君”、两个“臣”、两个“父”和两个“子”,都把它认定为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那么,就可得其译文:“孔子回答说:‘像对君主一样地对待君主,像对臣子一样地对待臣子,像对父亲一样地对待父亲,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子女。’齐景公说:‘对呀!果真若是对国君不像对国君一样地对待,对臣子不像对臣子一样地对待,对父亲不像对父亲一样地对待,对子女不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显然,这一译文所反映出来的政治观点,恰到好处地再现了孔子其人。
最后,我们还想再说几句:我们所以要提出“态度动词”这一名目,固然,主要是在于如上文所论述的,它在古汉语中确有其不可否认的,也不可它代的实用意义。其次,也还在于按黎锦熙先生“例不十,法不立”的意见,认为对这类动词,也应象对其他活用词类一样给予其同等的待遇,公认它的存在,因态度动词的例句不仅可以“过十”,欲超百也是不难的。它既拥有这么众多的“家族属员”,倘人为地不允许它们“归宗合族”,岂不是太不公允了。
附录:
在古汉语中,态度动词,虽然大多由名词活用后充当,但也可由形容词转来:
① 市人……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信陵君列传》
② 不敢以其富贵骄士。——《信陵君列传》
③ 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史记·魏公子列传》
④ 灭天理,皆在於此,不可不慎也。——《聊斋·讼狱》
⑤ 夫人悦,优厚之。——《聊斋·小翠》
⑥ 奈何设拜以卑之。——《韦仁约弹左仆射褚遂良》
⑦ 相公厚我,厚我。——《报刘一丈书》
⑧ 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谏太宗十疏书》
⑨ 孙讨虏聪明仁惠,敬贤礼士。——《赤壁之战》
⑩ 匈奴每入,谨烽火,辄入收倮。——《李牧史记·列传》
以上十例中,“下士”、“骄士”、“ 谦(之)”、“慎(之)”、“优厚之”、“卑之”、“ 厚我”、“ 傲物”、“ 敬贤”和“谨烽火”的加点词都是形容词活用作态度动词。“下士”即“谦下地对待士人”,“骄士”即“骄傲地对待士人”,“谦之”即“谦逊地对待士人”,“慎(之)”即“谨慎地对待讼狱”,“优厚之”即“优厚地对待他”,“卑之”即“卑微地对待王公卿相”,“厚我”即“优厚地对待我”,“傲物”即“傲慢地对待众人”,“敬贤”即“尊敬地对待贤能的人”,“谨烽火”即“小心谨慎地对待(守卫)烽火台”。
据此,对照一下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的译文用词特点,两者基本相同,都是状谓式,而且这个主要谓语都是表示态度行为的动词——“对待”一类近义词;不同之处仅在于形容词活用作态度动词后的译文的状语部分不用比喻义,而是在这动用原形容词后面直接地加上现代汉语中状语的标志“地”字,它的译文公式是:
态度动语用形容词+宾语→形容词(即作态度动词用的原形容词)地对待+宾语
简化后则得:
态度动词+宾语→形容词地对待+宾语
从语法角度讲,汉语中的每个词,都属于一定的类别。按本类的语法属性去用词叫本用,反之,叫活用。张世禄教授给“活用”这样定义:“有些词往往在实际的语法结构中临时充当别的成分,和它们经常的用法不合的,这叫‘词的活用’。”(《古代汉语》)廖序东教授给“活用”是这样定义的:“如果一个词偶尔改变本身的意义,作别类词用,起别类词所起的作用,这就叫词的活用。”
汉语的词类划分,在上古就已奠定了基础。实词可以分成名词、动词、形容词及数词等类;虚词可以分成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及助词等类。某个词属于某一词类比较固定,各类词在语句中充当什么成分也有一定的分工。比如名词经常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动词经常用作谓语,形容词经常用作定语、状语和谓语,数词经常用作定语,代词经常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副词经常用作状语,补语,等等。这些基本功能是古今相同的。 但是,在古代汉语里,某些词(主要是实词)可以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灵活运用,在语句中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即原来词性)。现分析名词活用 。
◆ 名词→动词
① 后面带宾语: 今王鼓乐于此。名词 “鼓” 带宾语 “乐”, 用作动词:弹揍。 冠切云之崔嵬。名词 “冠” 带宾语 “切云之崔嵬”, 用作动词:戴。 ②后面带补语: 履至尊而制六合。名词 “履” 带补语 “至尊”, 用作动词:登上。 郑商人弦高市于周。名词 “市”带补语 “于周”,用作动词:做买卖。
◆ 名词→动词
③前面有能愿动词或副词: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名词 “水” 前带副词“非”和能愿动词“能”,用作动词:游水。 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名词“王” 前有副词“则”用作动词:统治天下、称王。 ④同一名词迭用,或两个名词连用,这两个名词既不是叠字,又不是联合、偏正、复指关系,那么,其中一个名词常用作动词: 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名词“事”迭用,第一个用作动词:做、从事。 ⑤前面有结构助词“所” : 置人所罾鱼腹中。名词“罾”前有结构助词“所”。用作动词:用网捕捉。 ⑥方位名词常用作动词,有的前面有连词“而”或副词,有的前面既没有连词“而”也没有副词: 秦师遂东。方位名词“东”前面有副词“遂”,有作动词:向东进发。
◆名词→使动词、◆名词→意动:
域民不以封江之界。名词“域”后带宾语“民”,用作使动词。“域民”即“使民域”,意即“让百姓定居”。 孟尝君客我。名词“客”后带宾语“我”,活用作意动词。“客我”即“以我为客”,意即“把我当做客人”。
◆名词直接做状语:
① 表示动作行为的状态、特征: 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名词“席”、“包”、“囊”分别作状语:像席子一样,像包裹一样,像口袋一样。 ② 表示动作行为的态度、方式: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名词“面”做动词“刺”的状语,表示“刺” 的方式:当面。 ③ 表示动作行为所用的工具: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名词“船”作动词“载” 的状语,表示“载”所用的工具:用船装。 ④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地点: 孤帆一片日边来。名词“日边”作动词“来”的状语,表示“来”的地点:从日边。
◆名词直接做状语:
⑤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 良庖岁更刀。时间名词“岁”作动词谓语“更”的的状语,表示“更” 的性质:每年 ⑥表示动作行为的趋向: 南取百越之地。方位名词“南”做“取”的状语,表示行为动作的趋向:向南。 ⑦表示情况逐渐的发生变化: 而乡邻之生日蹙。名词“日”作形容词谓语“蹙”的状语,表示“蹙” 这种情况逐渐的发展变化:一天天、一天比一天。
一、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
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在古代汉语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活用后的意义仍和这个名词的意义的密切相关,只是动作化罢了。
例如:
①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口技》) ②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陈涉世家》) ③游人虽未盛,泉而茗者,罍而歌者,红装而蹇者亦时时有。(《满井游记》) ④中通外直,不蔓不枝。(《爱莲说》) 古代汉语不仅普通名词能活用为动词,方位名词也常常活用作动词。例如: ①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厖攻铚、酂、苦、跖、樵,皆下之。(《陈涉世家》)
文言文中名词活用做动词的规律
一、 名词带宾语,则这个名词活用作动词。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连用,又无做谓语的动词,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 A. 偏正关系(状谓、动补除外,这只讲名词性词组) 例如:(1)河水清且涟猗。(《伐檀》) *(2)楚人有涉江者。(《察今》) B. 并列关系 例如:门庭若市。(《邹忌讽齐王纳谏》) C. 同位关系 例如: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梅花岭记》) 两个名词连用,句中又无做谓语的动词,则其中可能有一个名词活用作动词。(上面三种关系除外) 例如:1.舍相如广成传舍。(《廉颇蔺相如列传》)。*(动宾) 2.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唐雎不辱使命》)。*(主谓)
练习:指出下面各句中活用作动词的名词,并翻译各句。
1. 乃丹书帛曰:“陈胜王”。(《陈涉世家》) 2. 曾皙后。(《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3. 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同上) 4. 民生涂炭。(《三元里抗英》) 5. 愿为市鞍马。(《木兰诗》) * 6. [客]一无所持,而腰多白金。(《大铁椎传》)*
练习:指出下面各句中活用作动词的名词,并翻译各句。
7. 刑人如恐不胜。(《鸿门宴》) 8. 士兵德顺昌甚。(《五人墓碑记》)* 9. 序八州而朝同列。(《过秦论》)* 10. 瓮牖绳枢。(同上) 11. 老者衣帛食肉。(《齐桓晋文之事》) 12. 子墨衰絰。(《 之战》) 13. 妇抚儿乳。(《口技》)
规律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连用,它们之间如果不是偏正、并列、同位关系,一般地说,其中则有的名词活用作动词。它们之间可能是主谓、状谓、动宾关系:曾皙后,诸越则桃李冬实、衣褐。
二、 名词带状语,则这个名词用作动词。
名词带状语 1.副词修饰名词 一、一般副词:公将鼓之。 二、否定副词:天不雨。 2、介词结构修饰名词: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过秦论》 3、名词带动词性状语:妇抚儿乳。(《口技》)
练习题:译句解名词动用的词
1、 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孙吴之略耶?(《卖柑者言》) 2、 皆衣缯单衣。(《西门豹治邺》) 3、 使人先表 澭水。(《察今》) 4、 范增数目项王。(《鸿门宴》) 5、 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庄暴见孟子》) 6、 不蔓不枝。(《爱莲说》) 7、 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童区寄传》)
练习题:译句解名词动用的词
8、 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杂记》) 9、 君子不齿。(《师说》) 10、 昨日入城市。(《蚕妇》) 11、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12、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独以钟名,何哉?(《石钟山记》) 13、出入必舆隶。(《苦斋记》) 14、由魏晋氏以下,人益不事师。(《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15、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梢宽。(《狱中杂记》)
三、 名词带补语:则这个名词用作动词
名词带补语 介词结构补语 不省介词:刑于寡妻。(《齐桓晋文之事》) 省介词: 秦伯素服郊次。(《 之战》) 非介词结构补语: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促织》)
练习题:译句释活用词语
1、 唐浮图慧褒始舍其址,而卒葬之。(《游褒禅山记》)* 2、 风乎舞雩。(《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3、 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勾践栖会稽》) 4、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 之战》) 5、 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 6、 与其饥死于道路,为群兽食,毋宁毙于虞人,以俎豆于贵家。(《中山狼传》) 7、 少年雄于地球。(《少年中国说》) 8、 方今唯秦雄天下。(《鲁仲连义不帝秦》)
四、 要求和动词连用的一些特殊词语和名词连用,这个名词用作动词。
(一)、能愿动词带名词(或“后边的名词”)动用。
能愿动词也叫助动词,能愿动词表示可能、必要或意愿的词叫能愿动词。这种词在古今汉语里也不过二十几个,常见的有:现代汉语中的:可以、能、能够、会、愿意、肯、敢、应该、当、要;文言文中的:可、能、愿、应、宜、当、欲。
练习题:译句释活用词语。
1、 狼不敢前。(《狼》) 2、 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口技》) 3、 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廉颇蔺相如列传》)* 4、 沛公欲王关中。(《鸿门宴》) 5、 三岁贯女,莫我肯德。(《伐檀》)* 6、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劝学》)* 7、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同上) 8、 云青青兮欲雨。(《梦游天 吟留别》) 9、 德何如,则可以王矣?(《齐桓晋文之事》) 10、 仆道不笃,业甚浅近,环顾其中,未见可师者。(《答韦中立论师 道书》)
(二)、“而”连接一个动词一个名词时,这个名词一般用如动词。
译句释活用的词: 1、 其疾病而死。(《五人墓碑记》) 2、 有华阴令欲媚上官,以一头进,试使斗而才,因责常供。(《促织》) 3、 夫一人之死,去今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同1) 4、 缇骑按剑而前曰。(同上 5、 人流石蛇行而上。(《游黄山记》) 6、 儿涕而去。(《促织》) 7、 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齐桓晋文之事》) 8、 武夫力而拘诸原。(《 之战》) 9、 夫子式而听之。(《我国古代的车马》引《檀弓》) 10、 [愈]居长安,炊不暇熟,又挈挈而东。(《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11、 [孟尝君]衣冠而见之。(《冯谖客孟尝君》)
(三)、“所”字后边的名词用如动词。
1、 置人所罾鱼腹中。(《陈涉起义》) 2、 太守即遗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桃花源记》) 3、 若所市于人者,将以实笾豆奉祭杞供客乎?(《卖柑者言》)
(四)、要求带动词性宾语的动词,它的名词宾语也要变为动词。
1、 晋于是始墨。(《 之战》) 2、 袍止响腾。(《石钟山记》) 3、 何不望外遭此荼毒也?(《三元里抗英》) 4、 平居望外遭齿舌。(《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五)、代词前边的名词用如动词。
1、 一狼洞其中。(《狼》) 2、 驴不胜怒,蹄之。(《黔之驴》) 3、 布囊其口。(《童区寄传》) 4、 先主器之。(《隆中对》) 5、 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王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触龙说赵太后》) 6、 名之者谁?(《醉翁亭记》)
二、名词用作状语
在现代汉语中,一般只有时间名词才能用作状语,普通名词用作状语的很少见。而在古代汉语中,不但 时间名词可以作状语,普通名词作状语的现象也极为常见,很值得我们注意。
( 一)普通名词用作状语
普通名词直接用于动词前作状语,所起的作用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还具有比较浓厚的修辞色彩。常见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
例如: ①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宋定伯捉鬼》) ②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史记廉颇蔺相如传》)
2.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手段或工具。
例如: ①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②失期,法皆斩。(《陈涉世家》)
3.表示动作行为的特征或状态。
例如: ①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②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史记鸿门宴》)
4.表示行为的身分或对待的方式。
例如: ①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
②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二)时间名词用作状语
时间名词用于动词前作状语,主要表示行为变化的时间。需注意以下几点: 1.古代汉语时间名词用作状语,往往用连词“而”或“以”把它和谓语中心词相连接。这是现代汉语里所没有的。例如: ①朝而往,暮而归。(《醉翁亭记》) ②国内空,日以削。
(二)时间名词用作状语
2.古代汉语里“日”、“月”、“岁”等时间名词,用作状语时所表示的意义和它们平时的意义有所不同,已经不是单纯的时间修饰。例如: ①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伤仲永》) ②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捕蛇者说》) ③而乡邻之生日蹙。(《捕蛇者说》) ④谨食之,时而献焉。(《捕蛇者说》)
(三)方位名词用作状语
古代汉语里,方位名词也可以直接用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或表示动作的趋向。例如: ①泰山之阳,坟水西流。(姚鼐《登泰山记》) ②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 ③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石青糁之。(《核舟记》)
名词的使动用法
名词用作使动动词,是指这个名词带了宾语,并且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变成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例如:
①先生之恩,生死而肉骨也。(马中锡《中山狼传》) ②元济于城上请罪,进诚梯而下之。(司马光《李济雪夜入蔡州》) ③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黄生借书说》)
名词的意动用法
名词用作意动,是把它后面的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作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例如: ①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伤仲永》) ②父利其然也。(《伤仲永》) ③吾数击杀响马贼,夺其物,故仇我。(魏禧《大铁锥传》)
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
活用后既保留了名词的意义,又具有动词的功能。名词活用为动词后,译为现代汉语,有的译为述宾短语,[动+名]如:
后妃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 《吕氏春秋•上农》
子高曰:“微二子者,楚不国矣。” 《左传•哀公十六年》
春申君死,而荀卿废,因家兰陵。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有的译为状中短语,([介+名]+动),如: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史记•商君列传》
上无衣,下无履,手弓而腰矢。 《聊斋志异.妖术》
不惟举之于其口,而又笔之于其书。 韩愈《原道》
有的完全译为动词,如:
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 《报任安书》
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吾不能以春风风人,以夏雨雨人。 《说苑•贵德》
词类活用一般见于文言文,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一、 名词的活用
(一)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
1、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
2、狐死首丘,代马依风。
(二)名词的使动用法
1、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
2、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
3、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
(三)名词的意动用法
1、友风而子雨。
2、孟尝君客我。
(四)名词用作状语
普通名词用作状语,表示的意义是多种多样的。
1、表示方位或处所:
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
2、表示行为的工具或依据:
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
失期,法皆斩。
3、表示对人的态度:
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
4、表示比喻,这往往是形容某些动作行为的方式:
射之,豕人立而啼。
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
二、 动词的活用
(一)不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
1、庄公寤生,惊姜氏。
2、公曰:“良医也。”厚为之礼而归之。
3、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
(二)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
(三)古代汉语中,及物动词也可以用作使动,只是较为少见。
1、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
2、沛公旦日从百余骑来见项王。
(四) 动词活用作名词
1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
2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
三、 形容词的活用
(一)形容词用作一般动词
1、嫂曰:“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
2、楚左尹项伯者,素善留侯张良。
(二)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1、必将富之贵之,敬之誉之。
2、疆本而节用,则天不能食。……则天不能使之富。
(三)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1、士卒亦多乐从李广而苦程不识。
四、 古代汉语词类活用的识别
(一)名词、形容词用作动词的识别
名词、形容词用作动词,往往具有语法上的某种标志。
1、两个名词连用,如果不是并列关系或修饰关系,那么其中必有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构成支配关系、陈述关系或补充关系。
①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
②乃丹书帛曰:“陈胜王。”
③沛公欲王关中。
2、形容词用在名词前面,如果不是修饰关系,那么该形容词活用为动词,构成支配关系。
① 楚左尹项伯者,素善留侯张良。
② 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
3、名词、形容词放在助动词、副词或辅助代词“所”后面,一般活用为动词(因为后面这几类词一般是修饰动词的)。
①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② 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