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没办法,这就是说明你们的班干部已经很“社会人”了,1.借机会捞点钱,2.还能讨好老师,3.让你们还吃个哑巴亏,小小年纪就知道借别人的钱帮自己办事了,俗话说叫借鸡下蛋,你以后踏入社会就会碰到这样的人,比如他约你出来吃饭,你抹不开面子说我请吧,于是他爽快的答应了,结果他叫了一帮子人过来,热情的跟他请客一样,一分钱不掏吃完拍拍屁股走了,你掏了钱,结果人情没落到,就是这种憋屈!
学着点吧,这就是社会人,用别人的钱帮自己办事。
这学校的bar完条款还是老师的保安条款。我觉得非常不合理。老师。要求学生掏十元钱给她买礼物。这是学生自愿的和师生感情有关系的。不是强求的。
这很可笑,确实很可笑,这个就说明是班级教师还在。用这个办法去贪污些钱呢。所谓的他肯老师肯定有理由说什么,作为毕业留念。
可以直接拒绝,或者到当地教育局咨询、反映。
确实不应该了,都要毕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