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年终奖个税怎么算?是不是有两种算法

2024-11-19 03: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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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外国人在中国取得收入应执行中国的所得税法

工资性收入每个人每年只能用一次年度奖金计税方法。在一月份发奖金时可以选择用年度奖金计税方面,用了以后再发奖金就不能再用这个方法;也可以选择不用。

选择用

计税方法:52000/12=4333,33,小于4500,应税税率在10%档,速算扣除数105

则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52000*10%-105=5059,另还有40000的个税正常交=40000*30%-2755=9245,当月合计个税=14304

不选择用

计税方法:与月度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8000,税率在45%档,速算扣除数13505

则个人所得税=(40000+52000)*45%-13505=27895

外籍人士一次性获得年终奖50000,应缴纳个税4895元。

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以及实施条例27,28,29,30条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在每月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也就是说每月的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为3500加1300等于4800元。

假设本题的外籍人符合我国“居民纳税人”的要求,是居住满5年的非高层管理人员,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4166,67,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应纳税额=50000*10%-105=4895

扩展资料

1,介绍年终奖的纳税计算思路和方法

1,月工资收入和年终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分别计算。

2,找到年终奖对应的适用税率

(1)如果月收入_3500,用年终奖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2)如果月收入<3500,先用年终奖补足月收入与3500的差额,剩余部分再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3,年终奖个税=(年终奖-补足3500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案例解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透彻理解

案例1:甲月收入5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18000元,月工资5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5000-3500)×3%=45元;年终奖18000元,首先除以12个月为15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18000×3%=540元。总计甲应缴个税45+540=585元。

案例2:乙月收入10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36000元,月工资10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36000元,除以12个月为3000元,对应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即:36000×10%-105=3495元。总计应缴个税745+3495=4240元。

案例3:丙月收入34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24100元,月工资3400元不足3500元,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3500-3400),再将剩余部分24000元除以12个月为20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24100-100)×10%-105=2295元;总计应缴个税0+2295=2295元。

3,【Excel公式】计算年终奖个税1个公式搞定

G2输入如下公式后向下填充

=LOOKUP(MAX(0,0001,(F2+MIN(D2-3500,0))/12),{0;3;9;18;70;110;160}*500+0,0001,MAX(0,(F2+MIN(D2-3500,0)))*{3;10;20;25;30;35;45}%-5*{0;21;111;201;551;1101;2701})

回答2:

外国人在中国取得收入应执行中国的所得税法

工资性收入每个人每年只能用一次年度奖金计税方法。在一月份发奖金时可以选择用年度奖金计税方面,用了以后再发奖金就不能再用这个方法;也可以选择不用。

选择用

计税方法:52000/12=4333,33,小于4500,应税税率在10%档,速算扣除数105

则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52000*10%-105=5059,另还有40000的个税正常交=40000*30%-2755=9245,当月合计个税=14304

不选择用

计税方法:与月度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8000,税率在45%档,速算扣除数13505

则个人所得税=(40000+52000)*45%-13505=27895

外籍人士一次性获得年终奖50000,应缴纳个税4895元。

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以及实施条例27,28,29,30条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在每月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也就是说每月的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为3500加1300等于4800元。

假设本题的外籍人符合我国“居民纳税人”的要求,是居住满5年的非高层管理人员,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4166,67,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应纳税额=50000*10%-105=4895

扩展资料

1,介绍年终奖的纳税计算思路和方法

1,月工资收入和年终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分别计算。

2,找到年终奖对应的适用税率

(1)如果月收入≧3500,用年终奖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2)如果月收入<3500,先用年终奖补足月收入与3500的差额,剩余部分再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3,年终奖个税=(年终奖-补足3500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案例解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透彻理解

案例1:甲月收入5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18000元,月工资5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5000-3500)×3%=45元;年终奖18000元,首先除以12个月为15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18000×3%=540元。总计甲应缴个税45+540=585元。

案例2:乙月收入10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36000元,月工资10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36000元,除以12个月为3000元,对应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即:36000×10%-105=3495元。总计应缴个税745+3495=4240元。

案例3:丙月收入34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24100元,月工资3400元不足3500元,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3500-3400),再将剩余部分24000元除以12个月为20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24100-100)×10%-105=2295元;总计应缴个税0+2295=2295元。

3,【Excel公式】计算年终奖个税1个公式搞定

G2输入如下公式后向下填充

=LOOKUP(MAX(0,0001,(F2+MIN(D2-3500,0))/12),{0;3;9;18;70;110;160}*500+0,0001,MAX(0,(F2+MIN(D2-3500,0)))*{3;10;20;25;30;35;45}%-5*{0;21;111;201;551;1101;2701})

回答3:

外国人在中国取得收入应执行中国的所得税法

工资性收入每个人每年只能用一次年度奖金计税方法。在一月份发奖金时可以选择用年度奖金计税方面,用了以后再发奖金就不能再用这个方法;也可以选择不用。

  1. 选择用

    计税方法:52000/12=4333.33 ,小于4500,应税税率在10%档,速算扣除数105

    则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52000*10%-105=5059,另还有40000的个税正常交=40000*30%-2755=9245,当月合计个税=14304

  2. 不选择用

     计税方法:与月度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8000,税率在45%档,速算扣除数13505

    则个人所得税=(40000+52000)*45%-13505=27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