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领取审结款需不需要通知被告?

原告将案款汇入法院帐户
2025-04-16 09:07: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法院做出判决,领款是从法院账户领的,原告不需要通知被告。

回答2:

原告领取审结款是不需要通知被告的。
因为法院判决,一定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不会只通知一方当事人的。被告已经知道了。即使当事人不想领取判决书,法院也得想办法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只有判决书送达后,案件才算审结。

回答3:

不需要通知被告。其领取流程是:被告把审结款打入法院指定的账户(法院审结款专用账户)后,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原告领取后,该案归档。

回答4:

法院判决,一定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不会只通知一方当事人的。
即使当事人不想领取判决书,法院也得想办法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只有判决书送达后,案件才算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第二百四十四条 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发送裁判文书的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

回答5:

我想象的话应该要通知的,这种是作为犯法的,如果你不通知的话,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