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25000元,又有自首情节,并全部退还赃款,可否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2025-02-26 17: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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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完全有可能,但要有人操作。

  一、贪污数额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如实供述、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三、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法定免除处罚情节的,不得免予刑事处罚。

  本案具有自首情节,这是法定的情节,《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贪污2万5千,数额一般,有自首又积极退赃,完全可以免于刑罚处罚,对于本案而言,最好是单位的领导能出面,单位谅解这本身也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