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和和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区别?

2025-02-23 10: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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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美国联邦法院是根据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国宪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法院,其余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部份,可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普通法院分为三级,从下到上分别是: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除了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
专门法院有:
破产法庭
税务法庭
国际贸易法庭
美国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美国武装力量上诉法院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美国退伍军人权利上诉法院
附属机构有:
联邦司法中心
美国裁决委员会
国会批准任命的联邦法官有:
地方法官 642名
上诉法官 179名
最高法院大法官 9名
共840名联邦法官,均为终身制,以保证司法独立

回答2: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是正式译法,“联邦地方法院”是不规范的翻译。
联邦法院系统有三级,联邦地区法院、联邦上诉法院、最高法院。
州法院名称会冠以州名,也不会有联邦一词。

回答3:

是否是指联邦法院和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