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怎么复议啊

2024-11-06 07: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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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有一些当事人对责任划分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人的做法是拒绝签字,其实这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即使当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也不会影响这份文书的法律效力,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呢?首先应该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取回,仔细研究交警是因为怎么样的实施和法律依据判我们承担这样的责任。把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弄清楚之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另外复核申请上应该详细叙述本次复核请求及理由和证据,所以复核申请的内容非常重要,最好由专业人士来写,因为同一起事故只能复核一次。所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一定要按时、按地、按要求提出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回答2:

回答3:

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具体如何申请这个要看地方的了.人性化点的地方都有政务大厅之类的机构,集中了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面向社会接受各种手续申请审批等事项,也包括复议,去那填些表格就行.假如你们那这点做得不好,那就只能自己写复议申请书交到指定部门去,交到哪去你可以找给你下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咨询,一般都是他们的上一级机构.要注意时间,必须在3日内提出.

回答4:

首先,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更名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去掉了责任二字,说明该认定书是证据的一种,不具有可诉性,也就是不能对其进行诉讼,但是对该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在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回答5:

申请行政复议有期限限制,你过了那个期限的话行政复议机关是不予受理的。申请的方式比较灵活。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