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如果按基本的算的话:
(20*10)*30*315.94=1,895,640(坐牢,一年是10个月),除了这些应该还有其他补偿金。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司机关误判的结果一般会导致公民受到财产损失,过着或者是人身自由受限,更甚者,是由于司法久安的误判,导致公民失去了生命,对于不同的误判结果,误判国家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相关当事人在知道误判的信息后,需要及时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00万以上
要两百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