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在核定其基本养老金时,按正常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特殊工种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每提前1年(满12个月为1年)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其领取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复计算。
河南省现行政策病退就是和正常退休一样的,拿正常退休的待遇。厂里办病退的朋友说的对。
豫劳社养老(2006)26号第十条规定:参保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新办法不再执行每提前一年减发2%的基本养老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