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你们签订的协议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恋爱是自由的,也就是说不能为爱上一份保险,因此通过合约的目的来限制人身自由,这一点是违背宪法及民法的。其二,带有明显的恐吓性质,据此,你们签订的该份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为什么要签这样的协议呢?只是君子协议而已,与法律效力无关
签一份协议,合同的形式,符合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
只要双发意思表示真实,所签协议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就是有效的。
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靠协议维持感情,心里怎么都觉着不是太踏实。
这个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完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