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多元考核和选拔高水平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2008年高考招生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二、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乃至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 4、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 5、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重点推荐的
but as long as your aerials are up, to
可参与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