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