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2024-11-01 01: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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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仲裁后,公司尚未清偿债务就注销的,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首先,要确定该公司是否还在营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状态,如果尚未注销,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该公司在执行或上诉过程中注销,可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

回答3:

1.拿着仲裁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有办法的.2.先申请财产保全就会有保障.法院会有办法对付他们

回答4:

1、这个比较麻烦的,因为公司注销了,则公司实体就消失了,您与公司之间的诉讼就因缺少一方当事人而不得起诉了。
2、有两个办法:
(1)如果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还没有最终注销完毕,则可以直接联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的注册管理部门,要求暂定对这个公司的注销手续,待官司结束之后再启动注销程序。
(2)如果公司真的注销了,则可以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