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到手,孩子户口怎么转。孩子上学要什么手续

2025-04-23 2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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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离婚后,迁移子女户口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监护人(以判决书为准)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
  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孩子入学(转学籍)的手续,以江苏省为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对口学校负责人,来源:《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第六条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
  前款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回答2: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