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想修改,应准备哪些文件?(没有收到补正通知书,是主动修改)

2024-11-06 08:12: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实用新型可以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但是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你需要填写《意见陈述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100012意见陈述书》),并按照要求提交修改文件的替换页。

具体说明如下:
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
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
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
对说明书附图修改的应当以图为单位提交相应的替换附图。
对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写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图、页。

回答2:

改不动,
要么撤了重新申请,
要么保留优先权专利递交文件。

回答3:

专利蛋蛋回答正解。

回答4:

您好,我现在也出现这样的问题,请问您把这件事办清楚了吗,是怎么做的,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