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急诊、急救外,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
确定公布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目的也在于此,除了保证参保职工就医外,也要便于协议管理。否则,也没有必要确定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何况即时结算后,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非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实现。
生育保险报销不一定是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只要是社保定点医院就可以。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扩展资料:
生育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刚好,前不久刚刚写过一篇与生育险相关的文章,现在分享给你:《生育保险怎么买?交多少钱?生育津贴有多少?可以自己交吗?》。
除了紧急情况外,如急诊、急救,一般的情况都要在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才可以获得报销的。而且每个地方对生育险的具体规定都不太一样,建议你登录当地的社保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直接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电话进行咨询。 如果你对生育险还不是特别了解,可以先看看我下面大致的介绍。
生育保险,是指当妇女劳动者因为怀孕和分娩的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险主要的保障内容有: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与其他保险相比,生育保险要满足的报销条件很不一样,参保人要报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违反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2.参保人在实施各种生育手术,如流产、剖宫产等手术之前(以排胎之日或胎儿出生之日为准), 有连续参加了6个月以上的社保。
对于这一点,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有点不一样, 像北京和广州关于这点的规定就不是6个月,而是9个月和1年。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上面那些条件的情况下, 生育保险对在职的男职工而言和对于在职的女职工而言, 可以享有的生育险福利待遇是有区别的。
女性在职员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两项福利待遇。但是对于在职的男性员工来说,要是他的配偶是在职女性员工,则只享受15天的带薪陪产假期; 要是其配偶未就业,那么就也能享受到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 想要了解社保的其他内容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社保有什么用?社保“收益”有多高?为什么说一定要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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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凡是在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之内的都是可以报销的
除急诊、急救外,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确定公布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目的也在于此,除了保证参保职工就医外,也要便于协议管理。否则,也没有必要确定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何况即时结算后,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非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实现。
生育保险报销不一定是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只要是社保定点医院就可以。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