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等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票,会造成“滞留票”风险的发生。即增值税专票开出后180天后,专票都没有被购货方认证。滞留票的数量和金额多了的话,会引起国税专管员的注意,轻则会被要求写《情况说明》书面交代情况,重则会被国税上门查账。
由于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看对方是否以其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一般纳税人)名义来开,
对于非一般纳税人,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一个抵扣期限的(180天),如果在抵扣期限内,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抵扣,税局可能会来找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