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你托人办事的的合法性,你这是“以人家帮你办妥事情给付酬劳”,以办事人出具“欠条”作为“完成任务”的担保(即你满意的话他的欠条就作废—作为酬劳)。只要是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这种担保行为不违法。
别人托我办事需活动资金200万,当时给了200万活动资金,因当事人怕事办不成就让以借款形式打了借条以依据,事如不成就算借的还给对方,如成了就退回借条,最后事办成了要借条对方称已将借条消毁,但事隔8年对方生意破产拿出当年借条告办事人索要之前办事提供活动款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