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关键在于你是否构成违约。我主张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寻找法定或者约定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也可以用协商一致解除来规避违约责任。例如合同法94条一款一项以及117条,都存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厂房租赁期界满,不再续约,双方应就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履行情况作出结算,终止合同。出租方“以原合同规定应提前半年告知,到期提出属违约并要承担半年违约金”的说法显然是没道理的。可不以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