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手册丢了怎么办?

2025-02-24 18:57: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手册遗失补办方法如下:
1、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要求补办的原因,工作人员会根据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予以核实。确认为失业的,为其提供劳动手册登记号,并在本人申请上盖公章。
2、凭上述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遗失登报手续,并凭已办理遗失登报手续的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要求补发《劳动手册》。
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补发《劳动手册》后,会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劳动手册》字样”。如果资料齐全,整个补发过程当天就可完成。《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

回答2:

《劳动手册》遗失后,个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照片一张、毕业证书,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补办。

拓展资料:

《劳动手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凡属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劳动者同意实行《劳动手册》制度,《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救济金、求职登记和办理录用手续的必备证件。

各类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劳动手册》:

1、各类学校应届毕(肄)业生转到地区的,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发给。

2、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通知书,随带被录用者2寸证件照1张,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3、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

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上海市职工调动表》和原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单》,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4、与企业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劳动手册》在签订协议之后,由企业发给。

5、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

6、《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手册》

回答3:

答:

   到当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要求补办的原因,工作人员会根据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予以核实。确认为失业的,为其提供劳动手册登记号,并在本人申请上盖公章。
2、凭上述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遗失登报手续,并凭已办理遗失登报手续的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要求补发《劳动手册》。
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补发《劳动手册》后,会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劳动手册》字样”。如果资料齐全,整个补发过程当天就可完成。《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

拓展资料:

劳动手册

劳动手册是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机关制作的记载劳动各方面情况的文本。是合同制工人的合法凭证,兼有个人档案的性质和作用。所记载的情况供用人单位行政录用职工并安排劳动者适当工作或者职务进行参考。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在何单位,健康状况,从事过何种工种,期限多长和投保情况、技术特长等。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工作期间,劳动手册由所在单位保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由本人保管,农民劳动合同制工人,由发证机关收回。按照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劳动手册应以劳动人事部统一制定的《劳动手册》为样本,由省、市劳动局统一印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  劳动手册

回答4:

你说的手册只是一个让你信服的手册,和银行存折一个样子,你的折没了,但银行的钱还一样有的,你只需要挂失补办即可,你可以直接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劳动部门补办新的手册即可,他们那有你的档案的

回答5:

  遗失《劳动手册》,可以要求补发。补办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要求补办的原因,工作人员会根据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予以核实。确认为失业的,为其提供劳动手册登记号,并在本人申请上盖公章。
  2、凭上述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遗失登报手续,并凭已办理遗失登报手续的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要求补发《劳动手册》。
  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补发《劳动手册》后,会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劳动手册》字样”。如果资料齐全,整个补发过程当天就可完成。《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