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11个月的二倍工资,并补缴期间的社保费用。
民事合同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法规即可。一、关于劳动关系解除问题:
如果单位辞退你,单位是否应给你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补偿的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支付你11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1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给你14个月的经济补偿。 二、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应交到解除劳动关系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