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法郎=3.9元人民币
94年1金法郎合3.9元人民币
金法郎(法文franc,英文gold franc)是历史悠久的一种货币单位。法郎诞生于14世纪,1795年法郎成为法兰西第一共和国货币。 1803年3月28日(法国共和11年芽月7日),法国制定金币法郎法律,因此又称“芽月法郎”。1834年法郎真正成为法国唯一的货币。
根据1994年1月1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及美元与特别提款权、金法郎汇率的变化情况,经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金法郎与人民币的折合率自1994年1月1日起调整为1金法郎合3.9元人民币(1特别提款权合11.9379元人民币)。现行使用的1金法郎合2.47元人民币的折合率停止使用。
邮票的面值单位,一般是发行国(或地区)当地流通使用的货币。但是新赫布里底群岛(1980年独立时改称瓦努阿图Vanuatu)在1938年至1977年期间发行的邮票,其面值单位竟是当时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流通使用的货币――金法郎。
发行国家:法国
发行日期:1857年
面值:50法郎
重量:16.129克
直径:28毫米
含金量:900‰(0.4667盎司AGW)
发行量:320000枚
造币厂:巴黎造币厂
目前市面已经没有流通,如果还有就收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