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目的是,在两个东亚国家(印度尼西亚和泰国) ,在一个西欧国家(意大利,虽然只在百分之十的水平,意义)公司是隶属于集团在20 %的水平,将呈现显着正相关与O / C和采取的措施之一的股息率。因此,在这三个国家中,有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的附属团体,在20 %的水平,有较低的O / C比值,可以降低支付红利,留下财富,该公司表示,他们可以没收所内集团内交易。这一证据证实了人们普遍认为,这些资本市场的作为,在他们所在地区的少数股东享有至少protection.24印度尼西亚和泰国占有突出地位,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突出强调了其疲弱的资本市场体制和透明度低。事实上,透明度可能已经这么低,典型的投资者可能甚至不知道他们的主要持有人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在许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