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否构成犯罪,要看物品的价值,达到刑法所规定的起刑点才可能构成犯罪,否则最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物品价值很小的,只能按民事案件处理。
至于可能构成的罪名,第1种情况下,从你的描述来看,乙从一开始就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主观故意,所以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诈骗罪。
第2种情况下,根据描述,乙的主观意图不详,如果符合诈骗罪的主观故意特征,那么也构成诈骗罪;如果乙起初只想介绍甲与丙进行交易,而获得货款后,拒不向甲归还货款,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构成侵占罪。
法院如何处理,要看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会根据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和提供的证据来判断被告人的罪名是否成立,然后做出相应的判决;民事案件,则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因为民事诉讼有“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则,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会超出原告的诉请范围。
假如本案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则我认为比较合理的处理方式是:根据乙是否获得甲的有效授权来确定付款的义务。假如乙在向丙收取款项是,提供了有效的授权文件,证明甲已经委托其收款,则丙将货款交给乙就等同于交给甲,丙不再承担付款义务。假如丙在乙未提供任何授权文件的情况下就擅自将货款交给乙,在甲实际得到货款前,风险应由丙来承担,一旦乙拒不交出货款,甲可以直接起诉丙,然后丙再通过刑事或民事途径追究乙的责任。
纯民事纠纷 没有犯罪一说
甲有权向丙要钱 丙也有义务支付 丙支付后 另单向乙追讨先前支付的价款
在诉讼中 甲起诉丙 丙申请法院将乙作为第三人 一次解决了
诈骗罪啊 ,但是被骗人是丙,丙还是得还甲钱。
我觉得两个例子应该是一样的处理方式。因为例二中,乙构成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是需要丙支付货款给甲,然后要求乙退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