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安徽亳州地区的
2025-02-23 08: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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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政府对合作社都是有优惠和扶持政策的,首先是国家税务总局积极财政政策。1、工商部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收费、不验资、不年检。2、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3、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4、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5、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8、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进一步明确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农业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

回答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合作社的有关税收提出了明确规定,即:对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各地除落实上述规定外,有的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颁布一批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合作社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文对此进行综述,并提出促进地方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上面的信息不全,我都写上,提示有不适合发表的东西,真是抱歉,我是从毗农网上看到的,你要是想了解更多的信息,自己到上面去查查吧,希望能够帮到你。

回答3:

政府对合作社都是有优惠和扶持政策的,扶持方面主要在于自己怎么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优惠方面主要是免税,当然要先向税务部门申请。

回答4:

农业部启动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示范培训http://www.nongminw.cn/news/201208/24/show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