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开的增值税发票在快递途中丢失,我要怎么办呢?开票期限马上就过了

2025-02-27 09:01: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这个不需要开具负数发票,因此不需要《开具负数发票通知单》(由于发票没有认证,税务机关也无法出具《开具负数发票通知单》。
办法:如果发票没有过90天的认证抵扣期,可以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的第28条规定处理。“yiyedujiang - 同进士出身 六级”提供的依据已经被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30条作废。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43351&flag=1

回答2:

你可以给予客户下述解释:相信客户会理解你们单位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
1. 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 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以后小心做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回答3:

到税局办手续,填列相关的表格,所在税务机关盖单章,将你的开票做帐的存根复印一份给对方,以便对方认证,根据规定应该在九十天内是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