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超速的新规定是这样的,从5月1日开始执行。
高速公路:超速10%(含)以内的口头警告,免罚款;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30%(含)以下的,罚款100元;
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40%(含)以下的,罚款150元;
超过规定时速40%以上50%(含)以下的,罚款200元;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60%(含)以下的,罚款1000元;
超过规定时速60%以上70%(含)以下的,罚款1500元;
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80%(含)以下的,罚款2000元;
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的,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他道路:超速20%(含)以内的口头警告,免罚款;
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含)以下的,罚款200元;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含)以下的,罚款500元;
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90%(含)以下的,罚款1000元;
超过规定时速90%以上的,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
以上信息来自2009年4月4日《三湘都市报》A3版。
没记得10%以下要扣分啊!个人认为:因为各种设备仪器类都会有误差值的,如果控制太死那就会造成混乱也不利于疏导交通的。供你参考吧。
这个可以不罚款不扣分
处理电子眼违章 可以在违章地和车牌归属地处理!!
带上行驶证原件和驾驶证原件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如果是现场开的必须要违章地缴罚款
交通缴费 办理 违!章 上 !淘 !宝(搜 索 金源行)!! 进 行 操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