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公司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会计分录

2025-04-23 19: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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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将认证的这三张票的税额作进项转出(填申报表),按规是不能认证的。

税控设备、维护费增值税抵减会计处理: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初次)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会计处理:
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5000元(含税价)
借: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等) 5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5000元
2、支付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2000元
借:管理费用        2000元
贷:银行存款          2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2000元
财税〔2012〕15号: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