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未超过2年的,可以正常年审。
新交规规定B2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章扣分的,免年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1、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新规定,其中最大的变动是:驾驶证无需年审,在有效期满后按新规定换证。
2、根据新规定,对于有效期为6年内的驾驶证,在换证和审验业务上,由市车管所下放到各县(区、市)级车管所。对于持超过审验有效期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不处罚,只是对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其驾驶证。
3、对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或驾驶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初领证日期)结束后向县级车管所提供身体检查结果。超过一年未提供的,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结束时,要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如果累积分达到12分,执勤民警查获后应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车管所。需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相关项目的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发还驾驶证。
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应在相关教育考试后,加考科目1、3的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规定清分。对于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对于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注销。
扩展资料:
其他相关规定
1、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驾照年审新规定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2、驾驶证转入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结束后的驾照年审新规定
驾驶人办理转入换证时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审验。转入后在本记分周期结束之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产生新记分的,以及其他车型驾驶人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再次参加审验。在办理转入换证审验时已经参加学习教育的,再次审验时不需要参加学习教育。
记住:年满60周岁的司机朋友,无论是持有什么样的驾驶证,都要在每年的年审期到当地车管所进行体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全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这4种驾照必须每年审
2012年你肯定要年审。因为你的初领证日在5月以后。所以你应当在2012年9月年审。超期未年审没关系,按照老规定,超期未超过一年的,可以正常年审;按照新规定,超期未超过2年的,可以正常年审。超过的话旧规定是驾照注销,但注销不超过两年的可以通过考科目一恢复;新规定是驾照在一个月内办理降级手续,超过就注销作废。
但是有一点共同的就是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否则被交警抓到老规定可按无证处理,新规定是罚款200-500元。并且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理赔,但商业险是不赔的。
2013年起,就是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审验,审验时报告身体情况,原两年一次的提交体检报告取消,体检要到2017年你换证的时候再进行。并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的免予审验。
A1、A2、B1、B2、C1驾驶证年审新规定,有车没车都应该了解
不需要在2012年年审,2013年9月你年审后,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任何记分,可免审一年。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