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他女儿有继承房子的权利吗?

2025-03-01 22:00:0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父母离婚或者子女更改姓氏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虽然房产为你父母夫妻关系合法存续期间获得的夫妻共有财产 但是因为已经离婚 所以财产视为已经分割 并且产权登记为你的父亲 按照法律规定你和她都有继承权 不过你父亲去世是在04年到现在已经过去4年 但是由于你没有去在他去世时将房产登记为自己所有 所以可以不视为继承已经开始 也就是你父亲的房产尚未被继承 所以很麻烦

根据继承法意见29 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 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所以你多分

房产因为现在仍是待分割的遗产 所以你过户到儿子头上 她也可以以你无权处理为由要求撤消过户登记 来分配遗产

建议你迅速找名律师 然后沟通下看 如果她提起诉讼的话 能否
根据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抗辩
个人认为基本上 是要分遗产给她的 继承是复杂的法律问题 你父亲去世时就应该就继承问题进行咨询的.......

回答2:

一,父母离婚时,划分给父亲的财产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
二,父母离婚时,划分给母亲的财产除前妻所生女儿外,其他子女有继承权.
三,父母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但未分割的,所有子女都有继承部分的权利.
四,三者继承权不相互冲突.至于生前有没有被人探望,子女改姓等,不影响继承权的实现.

回答3:

有继承权呀!是房子的一半的一半,给点钱打发算了.当然法律规定对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不分给他财产. 你也可以用点手段吓唬一下她,说其父还有大量外债未还,因为继承不光继承财产还有债务呢?
于情于理恩威并施的来,只要达成合意立马落实到文字上签字画押!以防后患.

回答4:

有权利的。房子有一半是属于你父亲的,这一半里面,你母亲、你、他女儿都有权利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