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是共同侵权行为人?

2025-02-22 14:09: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严格地说没有正确答案,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侵权行为,如果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就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教唆人承担责任,选项中和题干里均未说明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人大十二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2:

答案应当是A

《侵权行为法》第九条写得很明确。

B明显是错的,因为无民事能力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C、同B

D。只有监护人有过错,才是共同侵权。

所以,只有A

回答3:

选项A正确。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意识和控制能力,不需承担侵权责任,共同侵权也无从谈起。
题中没提及监护人,若监护人没尽到监护责任,才需承担责任。选项D片面。

回答4:

A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