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销户后还可以再交吗

2024-11-05 09:34:5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公积金销户后是能再办理开户的,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新的公积金联名卡。

拓展资料;

深圳住房公积金销户办理办法如下:

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时限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转移至异地的,业务当场办结。

2.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先予受理,待转移至异地后业务办结。

3.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职工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业务办结。

4.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理指南。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申请。

4.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回答2:

  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另开新账户缴纳。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3:

当然可以了。

重新由新的所在单位给你开一个个人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了。

这就好比我们日常在某一家银行把定期存款单里所有的现金都提前支取并且销户,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完全可以再在这家银行重新存钱。

LZ完全不用担心。

回答4: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面离职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除非你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种情况下,你的账户只可以做封存处理,等到新的单位帮你交时,做转移处理到新的账户上.如果你离职的时候户口也迁出了本市(县).公积金也可以提取的.
以上说法是管理条例的规定,但各个地方处理不一样,有的地方有离职后超过两年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有下岗证明的,凭这个证明领取.
如果可以销户,不影响新的公司继续交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