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2024-10-28 06: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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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列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以下是合同范文可供参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 消防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安装;

2、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施工;

3、自动喷淋系统工程安装施工;

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移动灭火器材安装施工;

5、防火门、防火卷帘制作和安装;

6、防排烟系统工程安装施工;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8、室外消防管网系统;

9、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

以上整个消防系统工程联动、调试、开通及保证消防系统的申报验收、消防合格证的办理。具体承包施工范围详见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区域地上和地下部分所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和联动、调试。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前期和后期消防建审和验收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协助。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价款依据建筑设计院设计的蓝图,并结合现场实际的工作量,经甲方确认,据实结算;

2、取费依据及标准:本工程实行包干价。计算标准套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鄂建文(2008)214号文颁发]内的有关册号以及湖北省有关补充定额规定套价计取直接费;

人工调整执行湖北省住建厅[2011]80号文,取费标准按直接工程费(含主材及设备费)综合费率15%;税费按3.41%计取包干。

3、设备、材料价格有信息指导价的参照安装当月市场信息指导价格计取,无信息指导价的在进货前报甲方核定书面认定价格后计取。

4、若采用包干价则以上述约定为计算依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5、消防报审报验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

6、支付方式:

(1)本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25日为上报工程进度时间,经甲方审定确认的工作量按75%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后消防验收前付至完成工程量的10%

(3)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拿到消防合格证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5%质保金一年期满付清;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根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图纸2套,用于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施工。

2、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运输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费用自理。

3、协调与其它施工方之间的配合问题,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施工便利。

4、甲方应遵守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并在系统施工完毕后积极组织系统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及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确定专人协助乙方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6、施工期间,若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须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确定驻现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并参加本工程例会及相关的协调会议。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业说明进行施工,详细记录各项质量检查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3、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形象,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根据合同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返工。

4、定期向甲方提出施工进度计划表和进度完成情况报告。

5、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消防系统工程报审、验收等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验收合格。

6、工程自竣工整体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该工程免费质保一年,质保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无偿修复,乙方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做相应处理。质保期满后甲方与乙方签订长期维护和检修协议,确保该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7、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免费培训业主相关管理人员,以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 安全、质量、进度要求

1、本项目的工期必须满足总承包进度计划,并在总承包工程要求时限内竣工。本工程项目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最终以消防验收合格为准。

3、乙方若因施工质量或设备材料等质量问题影响验收,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要提前使用,征得乙方同意,如擅自使用,既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若不尽自己职责和义务发生争执时,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通过法律解决。任何一方原因违约,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资料:

在拟定合同的时候,重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主体审查

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

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发包人如果是属于分包人,审查其是否具有分包资格;

③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发包人的实力、已完成的工程、市场信誉度、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

①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除了内部承包之外,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

②承包人应具有承包建设工程的资质。

二、工程范围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

三、建设工期

合同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五、其他条款

1、作为承包人或者发包人,由于工程大,或者工程数量多,因此要办理授权手续。对于双方各自委派有人员,要向对方列出名单,明确职责和权限。

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验收确认等具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随意签字,或走出权限签字。

2、争议管辖的约定不能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当准确无误

3、如果合同各方对合同履行有特殊要求的,均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2: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
消火栓系统、稳压系统。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五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暂停施工。发包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发包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延续施工。
4、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
(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 日历个工作日内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9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等相应规范的合格等级。

五、合同款与支付
1、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未能参加工程量,工程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方超出图纸设计的工程量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工程量。
(4)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5)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
(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
(2)承包方在每月 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六、图纸、资料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至三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给业主、监理、发包方。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责任
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
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
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

承包方责任
1、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与设计要求;
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
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
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
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8、已竣工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需按合同约定负责免费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负责的由承包方负责予以修复,若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9、按约定的要求做好与有关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其中消防工程给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由发包方承担;
10、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
11、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保修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间,如因消防系统自身原因引发故障,承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修理,并负担相应费用。如因发包方使用,保养不当引起的故障,承包方亦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随叫随到,发包方应支付相应的工本费。
承包方定期派人每年检修维护一次。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回答3:

GF---1999---020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四部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适用于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