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分之5+8分之7+12分之11)*24=20+21+22(分配律)=63(1-8分之7)*(2分之1+4分之3)=1/8×5/4(“/”的前面为分子,“/”的后面为分母)=5/32(7分之6-5分之2/5分之4)*10分之7=(6/7-1/2)×7/10=3/5-7/20=5/20=1/4 (2分之1+5分之1)/(6分之5-4分之3)=7/10÷1/12=42/5=8又2/5。